2025年沧州市肃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1名)
发布:2025/5/20 9:36:43 被浏览:105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7名事业人员,其中县委序列事业单位6名,政府序列事业单位101名。现就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025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除不限户籍的岗位外,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肃宁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肃宁县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肃宁县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6日至2007年5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现役军人,拒服兵役者。
5.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的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5月30日19:00
缴费时间:5月26日9:00至5月31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两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规定和拟报考岗位条件信息,确认自身符合拟应聘岗位条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坚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
报考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五、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室(联系电话:0317-5118960)进行证件审核。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时刻关注肃宁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查询面试时间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外公布。
七、总成绩合成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取得岗位资格证早者、学历高者、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肃宁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上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犯罪纪录证明》外,还需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考生情况。未取得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公示
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肃宁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上岗前,已就业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相关材料,未能如实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可离开本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笔试考试、证件审核、面试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所有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本公告发布的事项要求。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和报名系统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时刻关注网站,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具体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
县委序列:0317-501510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政府序列:0317-511896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本次公开招聘由肃宁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uning.gov.cn/suning/c101087/202505/c9c43402c829430f8b1cbbc5b0364ddf.shtml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2025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除不限户籍的岗位外,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肃宁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肃宁县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肃宁县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6日至2007年5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现役军人,拒服兵役者。
5.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的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5月30日19:00
缴费时间:5月26日9:00至5月31日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两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规定和拟报考岗位条件信息,确认自身符合拟应聘岗位条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坚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证件审核、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内容:
报考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五、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到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室(联系电话:0317-5118960)进行证件审核。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时刻关注肃宁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查询面试时间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外公布。
七、总成绩合成及确定体检人员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取得岗位资格证早者、学历高者、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肃宁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上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犯罪纪录证明》外,还需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同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考生情况。未取得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公示
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和肃宁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38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一)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上岗前,已就业者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相关材料,未能如实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可离开本工作岗位。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笔试考试、证件审核、面试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所有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遵守本公告发布的事项要求。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和报名系统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时刻关注网站,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程序、具体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
县委序列:0317-501510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政府序列:0317-511896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本次公开招聘由肃宁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肃宁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uning.gov.cn/suning/c101087/202505/c9c43402c829430f8b1cbbc5b0364ddf.shtml
时间:2025/5/20 9:36:43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微信二维码扫一扫访问